污水池打开液位的挥发性有机物逃逸是化工企业十二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之一。一般来说,化工企业的挥发性有机物处理从LDAR(动态和静态密封点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开始,污水池覆盖除臭剂、挥发性有机物。
众所周知,恶臭是指难闻的气味。到目前为止,有4000多种恶臭物质可以用人的气味感觉到,其中有几十种对人体健康危害很大。恶臭物质多来自石油炼化、制药、造纸、制革、肥料、食品、铸造、汽车制造、纺织等行业。
恶臭气体对人的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和神经系统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害。同时,污水池的挥发性有机物和无机气味是目前环保控制的挥发性有机物的逸散源之一,需要收集和处理。废气处理设备收集的总气味风量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Q=Q1+Q2+Q3。
Q3=K(Q1+Q2)
类型:Q-臭气处理设施收集的总臭气风量(m3/h);
Q1-结构气味收集(m3/h);
Q2-设备气味收集(m3/h);
Q3-收集系统渗人风量(m3/h);
K-渗人风量系数,可按5%-10%取值。
污水、污泥处理结构的气味风量应根据结构类型、水面积、气味空间体积等因素来确定。设备的气味风量应根据设备的类型、关闭程度、关闭空间体积等因素来确定。结构、设备气味风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进水泵吸水井或沉砂池的气味风量可根据单位水面面积气味风量指标10m3/(m2.h)计算,空间通风量可增加1次/h-2次/h;
②初沉池或浓缩池等结构物的气味风量可按单位水面面积气味风量指标3m3/(m2.h)计算,空间通风量可增加1次/h-2次/h;
③曝气处理结构的气味风量可按曝气量的110%计算;
④半封口设备的气味风量可根据机盖内通风次数8次/h和机盖开口处抽气流量0.6m/s的较小者取值;
需要注意的是,当臭气处理系统难以与通风系统分离,人员需要短时间进入,通风次数难以满足时,人员应采用自然通风或临时强制通风。